去年3月,不满16周岁的李华(化名)因交通事故导致左小腿截肢,需要装配假肢。同年7月9日,法院委托假肢矫形器司法鉴定所对李华安装假肢的相关费用进行鉴定。“在对李华进行查体以及假肢适配检查分析后,我们以中国康复器具协会《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基本产品指导价格目录》为依据,同时参照山东地区公办假肢生产装配单位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并适当考虑了伤者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做出了鉴定。”该司法鉴定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最终,法院采信了假肢矫形器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报告。报告中对李华16周岁前及16周岁后装配的不同假肢类型以及装配假肢的费用、维修费、使用年限、更换周期都做了细致的说明,为法院依法判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以前,由于假肢费赔偿的复杂性、专业性、以及赔偿标准不明确等原因,往往致使伤者和致害方在假肢赔偿金额上难以达成一致,成为困扰我市司法部门的难题,也影响了司法的公正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专业假肢矫形器司法鉴定机构,可以秉持科学、独立、公正的原则做出正确、科学的鉴定。”